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乔思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运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淑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继持有神马股份股权时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支持神马股份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由神马股份选择合适的时机以自有资金收购、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整合尼龙化工产业,构建完整的尼龙化工产业链。2013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根据该指引的规定,2014年11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对上述承诺进行规范,承诺在未来两年内解决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由上市公司采取适当方式、选择适当时机完成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2016年11月14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履行承诺,支持公司整合尼龙66产业链,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筹划和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股权委托管理的方式,将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推进过程中,公司发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锅炉排放不达标、与相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等事项,在该等事项解决前,将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会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导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履行承诺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无法实施,也使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原承诺无法如期履行。目前,经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神马股份及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努力,上述锅炉排放不达标、与相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等事项已得到妥善解决,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8月26日、9月30日本公司临时公告。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北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5日

至2018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8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一14日

上午8:30一一11:30 下午3:00一一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一3921231

传真:0375一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6人,董事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分别委托董事段文亮先生、乔思怀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董事万善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并约束自身行为,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勇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司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3.0),编制了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并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8-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8-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3.48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6.1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8.22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帘子布发展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的3.48亿元7年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8.2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亿元

住所: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南

法定代表人:仵晓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丝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90.77%的股份,故帘子布发展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66794万元、负债总额131963万元、净资产34831万元、净利润687万元、资产负债率79.12%(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70396万元、负债总额101581万元、净资产68815万元、净利润985万元、资产负债率59.61%(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金额为3.48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帘子布发展公司加快年产4万吨尼龙66差异化工业丝项目建设,公司决定为本次3.48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8.22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52959万元的32.5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22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52959万元的32.5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