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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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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智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年第三季度计入当期利润的其他收益(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有出售持有的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约比上年同期减少1.42亿元。三安集成本年三个季度共实现销售收入1.19亿元,特别是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后续将会继续加大力度开拓市场,积极提升公司销售收入,确保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22.54%,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存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43.89%,主要系本集团产能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80.53%,主要系上期末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4、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89.33%,主要系本集团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85.72%,主要系本期本公司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T22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797,366,959.91元,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00.00%,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67.91%,主要系本集团本期使用银行承兑票据购买设备材料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8,332,946.04元,主要系预收SAMSUNG ELECTRONICS货款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8.76%,主要系本期末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69.52%,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35.28%,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13、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81.45%,主要系本期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

14、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47.0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259,167.91元,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16、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7.34%,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3.72%,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致使汇兑净损失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79.10%,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1.05%,主要系本期收到科技三项资金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93.50%,主要系上年同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取得收益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14.03%,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的固定资产损失较多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1.51%,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69,186,023.65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0.89%,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53.34%,主要系上期赎回理财产品较多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753,297.75元,主要系本期收到毁损设备的保险赔偿款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9.6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设备进项税返还减少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4.62%,主要系本期项目建设投入大幅增加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3.20%,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购买减少所致;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00%,系本期处置厦门三安环宇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股权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00%,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50.89%,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6.40%,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志强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8-06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通知,三安电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补充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相关手续已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三安电子为三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51,301,092股股份,累计质押96,900,000股股份;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1,213,823,341股股份,累计质押1,029,260,000股股份。两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65,124,43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38%),累计质押1,126,160,000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71.95%。

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因自身需求进行股票补充质押业务。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三安电子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补足、追加质押、提前还款等。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