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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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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吉兴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艳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9.7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借款、股票回购、购买云南铜都矿业49%股权及子公司乾金达矿业、荣邦矿业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注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8.02%,主要原因:应收票据减少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及背书转让给供应商所致;应收账款增加为报告期销售商品赊销额增加所致。

注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7.83%,主要原因:报告期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558.31%,主要原因:报告期末尚未收到兴业集团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所致。

注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3.39%,主要原因: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注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原因:报告期公司新增合营企业-云南铜都矿业所致。

注7: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59.37%,主要原因:报告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注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1.03%,主要原因:报告期缴纳已预提的草原植被恢复费所致。

注9: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03.39%,主要原因: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本期使用数小于计提数所致。

注10:库存股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实施股票回购及股权激励新增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部分的回购义务所致。

注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05.85%,主要原因: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增加,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同比减少所致。

注1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600.4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投资的金融企业现金分红同比增加所致。

注13: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91.4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注1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057.78%,主要原因:报告期债务重组利得同比增加所致。

注15: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8.90%,主要原因:报告期合同违约金、罚款及滞纳金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注16: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9.93%,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0.48%,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7.89%,净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1.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1.3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锌精粉销售价格同比上涨,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 2500 吨/日铜锡系列技改工程完成且已达到设计要求,银、铜、锡金属产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注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4.81%,主要原因: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注1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52.06%,主要原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公开发行公司债事项

2017年5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兴业矿业: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全套材料于2017年8月25日正式提交深交所审核。

2017年9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兴业矿业: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申请文件预审反馈意见》(固收部反馈函【2017】第【103】号)文件,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将补充材料提交至深交所。

2018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公司债发行前期准备工作。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18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07)。公司拟作为战略投资人参与和推动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或“ST众合”,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70)重整,公司拟以借款形式向众和股份及其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目前,鉴于本次财务资助的担保措施仍未落实,公司对ST众和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未实施。

(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919.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2元/股。

2018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内容发表了专项意见。

2018年5月31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6月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3日。

(四)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状况后,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2018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30.8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7%,最高成交价为6.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7.5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五)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本次重组原涉及两个标的公司,即云南省马关县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及吐鲁番雪银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鉴于未能与云南省马关县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在认真听取中介机构意见和充分调查论证后,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及产业布局,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本次重组放弃收购云南省马关县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仅收购吐鲁番雪银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99.89%股份。重组标的调整后,本次重组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吐鲁番雪银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99.89%股份。

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8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8年8月24日,公司提交了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矿业;证券代码:000426)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吉兴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9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兴业矿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兴业矿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9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银漫矿业投资建设“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9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表决票3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兴业矿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兴业矿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9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银漫矿业投资建设“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9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10 月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资产负债表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资产负债表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资产负债表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资产负债表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此项目中列示;

9、利润表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9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白音查干

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

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银漫矿业投资建设“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使用自有资金及申请项目贷款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6783003311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巴彦乌拉嘎查;

5、法定代表人:刘晓明;

6、注册资本: 134,938.09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3日;

8、营业期限:2005年11月23日至2023年6月23日

9、经营范围:锌、铅、银、铜、锡采矿、选矿及销售;矿山机械及配件、 轴

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银漫矿业本次扩建项目基建期估算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项目设计和建设周期合计30个月,预计2020年10月正式投产。项目扩建选矿厂规模为5000吨/天,年处理铅锌矿石165万吨;扩建选矿厂的产品方案为银铅精矿、锌精矿、硫精矿(银富集于银铅精矿、锌精矿和硫精矿中,锑富集于银铅精矿中);项目达产后年平均银铅精矿产量为41,256吨,锌精矿产量为62,073 吨,硫精矿产量68,850吨,年平均营业收入为86,686 万元。

(以上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数据,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形势变化、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多种因素,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投资的目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增加银漫矿业的选矿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更好地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银漫矿业自有资金及申请项目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发生变化或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的项目实施风险,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银锌矿年选330万吨多金属共生矿石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9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预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且回购价格不超过8.5元/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38)。2018年7月5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预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以下简称《公司法修正案》)。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修改内容如下:

一、增加“拟回购股份的金额”

原《回购股份预案》中拟回购股份的金额为“不超过3.4亿元”,修改为“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

二、调整“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原《回购股份预案》中拟回购股份用途为“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修改为“回购的股份拟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部分用于库存股”,具体比例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待论证确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回购期限为自相关审议程序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将尽快将上述修改内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全力支持此次《回购股份预案》的调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92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