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仁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伟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铜川路地块土地储备搬迁补偿相关事项的的议案》。由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及《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运公司")拥有的铜川路311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根据交运股份及联运公司与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的补偿合同,土地储备搬迁补偿费共计28378.44万元,其中:交运股份获得补偿费16234.42万元、联运公司获得补偿费12144.02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已向交运股份及联运公司支付补偿费累计19864.908万元,其中:交运股份获得补偿费11364.094万元、联运公司获得补偿费8500.814万元。 2018年6月,交运股份及联运公司收到剩余的搬迁补偿费共计8513.532万元,其中:交运股份收到4870.326万元、联运公司收到3643.206万元。至此,铜川路311号地块动迁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已累计向交运股份及联运公司支付铜川路地块全部搬迁补偿费共计28378.44万元,其中:交运股份获得补偿费16234.42万元、联运公司获得补偿费12144.02万元。
详情请见2012年2月28日、2017年12月27日、2018年6月15日公司分别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铜川路地块土地储备搬迁补偿相关事项的公告》(临2012-007)、《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铜川路地块土地储备搬迁补偿费进账的公告》(临2017-039)以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川路地块土地储备搬迁补偿的公告》(临2018-016)。
2、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公有房屋被征收的议案》。根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6日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虹府房征[2017]3号),因虹口区63街坊旧城区改建需要,联运公司承租的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公有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371.03平方米),被纳入征收范围。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及《虹口区63街坊企事业单位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联运公司、交运股份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福祉”)拟与征收方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签订的房屋被征收补偿协议,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为93625724.25元(取整为93625725元),其中:联运公司取得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0%、停业停产损失及按期签约搬迁奖励合计为52606505元;交运股份取得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0%为39485664元;交运福祉取得装饰装修费用、搬场费用、未予认定建筑面积及设备搬迁费用补偿款合计为1533556元。补偿款支付期限自征收方接收房屋后,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由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付清。
详情请见2018年10月31日公司分别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公有房屋被征收的公告》(临2018-025)。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仁良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8-024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18年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公有房屋被征收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18-025号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公有房屋被征收的公告》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8-025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
公有房屋被征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征收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6日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虹府房征[2017]3号),因虹口区63街坊旧城区改建需要,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市联运总公司)承租的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公有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371.03平方米),被纳入征收范围。上述房屋由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办公 。
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为93625724.25元(取整为93625725元),由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取得。其中: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取得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0%、停业停产损失及按期签约搬迁奖励合计为52606505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0%为39485664元;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装饰装修费用、搬场费用、未予认定建筑面积及设备搬迁费用补偿款合计为1533556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公有房屋被征收的议案》。
本项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房屋征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征收房屋估价结果
经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上海市虹口区63街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东长治路288-292号一、二、三层营业房地产征收评估分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沪八达估字(2017)CQ0003-D-3号,价值时点为2017年6月6日】,评估单价为人民币72000元/平方米。
三、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及《虹口区63街坊企事业单位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经与动迁方多次协商,拟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编号631003)主要条款如下:
1、签约各方主体
征收方: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实施方:上海市虹口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征收方:上海市联运总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
2、征收标的房屋
被征收房屋坐落于东长治路288-292号,房屋类型营业,房屋性质公房,房屋用途非居,建筑面积1-3层:1371.03平方米。未认定建筑面积156.60平方米。
3、征收补偿总价
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为93625724.25元(取整为93625725元),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78971328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9871416元、其他补偿4782980.25元。
4、其他约定
(1)补偿款分配方案
本次房屋被征收补偿总价款为93625724.25元(取整为93625725元),其中: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取得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0%、停业停产损失及按期签约搬迁奖励合计为52606505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房屋价值补偿款的50%为39485664元;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装饰装修费用、搬场费用、未予认定建筑面积及设备搬迁费用补偿款合计为1533556元。
(2)补偿款支付期限
征收方接收房屋后,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由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付清。
5、协议生效条件
补偿协议经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本协议生效。
四、房屋被征收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是根据上海市虹口区旧城区改建需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市政建设工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上海国际大都市形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房屋被征收的补偿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编号:631003);
3、《上海市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上海市虹口区63街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东长治路288-292号一、二、三层营业房地产征收评估分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沪八达估字(2017)CQ0003-D-3-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8-026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18年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长治路288-292号1-3层公有房屋被征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676 公司简称:交运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