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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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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维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耀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18一059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

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中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资产”、

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负债”;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6、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8、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9、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10、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 、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莲花建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18一058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王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18一05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 年 10 月 2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王维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莲花建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186 公司简称:莲花健康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