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俞敏亮先生、 首席执行官张晓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首席财务官沈莉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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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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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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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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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回顾
今年前三季度,面对行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期,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营环境下,公司坚定不移地执行“深耕国内、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变革整合等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全力提质增效,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前三季度主要任务。
于2018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015,887万元,比上年末下降7.81%;负债总额为2,632,552万元,比上年末下降9.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5,584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53%。
于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1,7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7%。实现营业利润58,2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1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1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63%。
于2018年1至9月份,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95,6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3%。实现营业利润129,8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7,7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2,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数据与上年同期和上年度末相比,发生变动的主要因素如下:
合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卢浮亚洲、卢浮集团、铂涛集团、维也纳酒店等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受五个因素变动的影响:一是铂涛集团和维也纳酒店因营业收入的增加,实现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二是公司取得的上海肯德基、杭州肯德基、苏州肯德基和无锡肯德基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三是报告期内锦江之星因子公司动迁取得补偿收益;四是因法国未来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下调对2015年度收购法国卢浮集团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增值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年同期减少;五是公司取得出售长江证券股票所得税前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总资产比上年末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长江证券股票公允价值下降,以及公司支付受让铂涛集团12.0001%股权款等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本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存款利息等所致。
2.4.1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
2.4.1.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18年7至9月份,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95,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4%。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284,9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9%;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110,336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69%。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2.09%,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7.91%。
于2018年1至9月份,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77,8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4%。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769,7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7%;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308,171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04%。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1.41%,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8.59%。
于2018年1至9月份,新开业酒店841家,开业退出酒店342家,净增开业酒店499家,其中直营酒店减少39家,加盟酒店增加538家。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7,193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705,908间。
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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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0,498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062,509间。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旗下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分布于中国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30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67个国家或地区。
2.4.1.2按地区分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情况
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于2018年7至9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84,9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9%;合并营业收入中的首次加盟费收入15,5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0%;持续加盟费收入39,8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78%。
下表列示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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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于2018年7至9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3,963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55%。
下表列示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中国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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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全部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收入为358,000万元至395,000万元,其中预计公司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收入263,000万元至290,000万元,中国大陆境外业务收入12,200万欧元至13,500万欧元。鉴于经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预计数据最终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因而该等预计数据谨供投资者参考。
2.4.2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18年7至9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3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1%。
于2018年1至9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7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73%。食品及餐饮业务合并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因素:一是从事团膳业务的锦江食品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二是从事中式快餐连锁的锦亚餐饮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三是锦江同乐因关闭1家门店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等共同影响所致。
2.5 部分行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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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6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
下表列示了公司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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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大陆境外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法国、波兰、英国、荷兰、德国、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印度等国家(或地区)。
2.7 公司部分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2018年1至9月份)
单位:万元 币种(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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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注册于法国的卢浮集团的100%股权为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次透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和卢森堡海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于2016年2月底,公司完成对铂涛集团81.0034%股权的交割。于2018年1月12日,公司完成对铂涛集团12.0001%股权的交割。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铂涛集团93.0035%股权。
3、于2016年7月1日,公司分别完成对维也纳酒店80%股权及百岁村餐饮80%股权的交割。
4、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82%股权、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的95%股权、上海锦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锦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51%股权和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的42.815%股权为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上海静安面包房有限公司的14.63%股权为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后者对其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本公司持有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的5%股权、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18%股权。
5、于2017年2月,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000元与上海锦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弘毅夹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投资设立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表中期末持股比例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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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变动金额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1) 货币资金
期末6,825,332,377.79元,期初9,883,050,065.07元,下降30.94 %。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2) 其他应收款
期末600,336,842.60元,期初903,597,885.82元,下降33.56 %。主要是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已于5月份到期使得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3) 持有待售资产
期末0元,期初9,194,045.82元,期末比期初减少9,194,045.82元。主要是本期末锦江之星子公司完成动迁所致。
(4) 短期借款
期末16,826,294.88元,期初1,015,833,514.18元,下降98.34 %。主要是本期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5) 其他应付款
期末1,741,555,313.89元,期初1,316,321,357.04元,增长32.30 %。主要是铂涛集团、维也纳酒店和卢浮亚洲收取加盟管理店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等所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期末583,720,703.40元,期初270,685,433.89元,增长115.65 %。主要是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1.2 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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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变动金额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1) 研发费用
本期9,073,349.93元,上年同期0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073,349.93元。主要是本期铂涛集团发生软件开发费用所致。
(2) 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48,430,062.04元,上年同期19,486,565.53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48.53%。主要是本期铂涛集团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卢浮集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等所致。
(3) 其他收益
本期25,397,329.45元,上年同期19,227,160.08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2.09%。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期12,970,368.00元,上年同期0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970,368.00元。主要是法国卢浮集团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收购Sarovar少数股东股权交易对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 资产处置收益
本期85,314,430.98元,上年同期-9,123,246.37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4,437,677.35元。主要是本期锦江之星子公司完成动迁取得补偿收益所致。
(6) 营业外收入
本期29,860,950.98元,上年同期19,953,673.36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9.65%。主要是铂涛集团收到加盟店提前解约赔偿金,以及收到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 营业外支出
本期8,705,273.93元,上年同期22,664,118.60元,本期比上年同期下降61.59%。主要是上年同期预提未决诉讼预计损失所致。
(8) 所得税费用
本期331,111,614.03元,上年同期183,217,937.29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80.72%。主要是因法国未来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 少数股东损益
本期116,144,545.85元,上年同期87,710,169.38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2.42%。主要是本期锦江之星子公司完成动迁少数股东取得补偿收益,以及维也纳酒店因经营利润增长而增加少数股东损益等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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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金额及其原因如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2,522,970,446.36元,上年同期2,494,927,724.23元,增长1.12%,主要是本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存款利息等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247,003,499.35元,上年同期-771,711,025.31元,现金流量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24,707,525.96元,主要是去年同期支付受让维也纳酒店80%股权尾款,以及卢浮集团支付受让Sarovar股权等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5,294,013,005.50元,上年同期-2,177,833,046.0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流出增加3,116,179,959.41元,主要是本期购买铂涛集团12.0001%少数股权,以及上年同期收回质押存款等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大陆境内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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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将部分结算资金存入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7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为146,635万元人民币,2018年9月30日存款余额为141,579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向财务公司存款的决议:公司2018年度在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2018年1至9月发生相应存款利息收入1,222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下属公司向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2017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24,444万元人民币,2018年9月30日借款余额为55,594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向财务公司贷款的决议:公司2018年度在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贷款最高上限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2018年1至9月发生相应借款利息支出1,839万元人民币。
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承诺:在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将督促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求,增加相应资本金。”
为进一步确保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及独立性,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09年12月22日出具以下承诺:
“在本次重组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的前提下,将对你公司及附属企业在本次审计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存放在锦江财务的全部款项及其他金融资产及其后存放在锦江财务的任何款项及其他金额资产提供全额担保。如锦江财务出现无法支付你公司及附属企业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本金及利息的情况,我公司将即时代为支付。你公司与锦江财务进行资金存储等业务应遵循自愿原则,独立决策,我公司承诺不采取任何方式对你公司在锦江财务的资金存储等业务做统一要求,干扰你公司的正常决策,以保证你公司的财务独立性和资金安全性。为此你公司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存款及担保情况(包括在定期报告中定期披露和重大情况及时披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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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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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8-03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
2018年9月部分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现披露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018年9月份规模发展和客房运营部分数据。
一、2018年9月份和截至2018年9月30日酒店规模发展情况
1、按中端和经济型酒店分开业酒店家数和酒店规模家数
表一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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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中端和经济型酒店分开业客房间数和酒店规模客房间数
表二 单位: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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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9月份平均房价、出租率和RevPAR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
1、中国境内按中端和经济型酒店分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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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平均房价均不含税。
2、中国境外按中端和经济型酒店分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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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754、900934(B股) 公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