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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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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谢铁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与敬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拟发起设立天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次投资尚未取得登记机关的批准,公司将积极配合主发起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有关材料。

2. 公司的合伙企业上海容恒环保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容恒”)涉及的诉讼已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合伙企业收回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公司在2016年5月11日向上海容恒出资的1,225万元,于2017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目前,上海容恒已收回诉讼案件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公司将按照会计政策相应调减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当期利润会产生积极影响。

3. 银龙股份与其它公司组成联合体的方式报名拟参与渤钢集团重整战投招募,并向管理人提交了评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渤钢集团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任何协议。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969 公司简称:银龙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