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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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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政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春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因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筹划向公司置入盈利资产的重大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7年12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后经核实,于2018年1月10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6月2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因相关重组工作涉及标的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根据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限做出的承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26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与中介机构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也在逐步解决中,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鉴于重组工作涉及标的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继续推进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并进一步深入商讨、论证和完善具体重组方案。目前,相关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8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10名。会议由董事长陆政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2)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曹燕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曹燕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履职结束之日止。

曹燕明先生简历如下:

曹燕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安吉县广电局技术中心副主任,广电局技术事业科副科长、科长;安吉县广播电视台技术物资科科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总工程师,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总工程师。

曹燕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8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过电话确认,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8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以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8、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8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燕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总裁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曹燕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履职结束之日止。

曹燕明先生简历如下:

曹燕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安吉县广电局技术中心副主任,广电局技术事业科副科长、科长;安吉县广播电视台技术物资科科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总工程师,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总工程师。

曹燕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曹燕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同意聘任曹燕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82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