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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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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奚正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3月,公司以惠州市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时还款,且多次协商无果,分别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江南区法院已立案受理。为确保公司利益,公司、百色丰林、丰林人造板、惠州丰林分别向江南区法院提出申请,查封好的板名下存款、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根据法院要求公司为该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9月5日,公司、百色丰林、丰林人造板、惠州丰林分别收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双方协议惠州好的板于2016年9月10日前付清公司款项合计1,935,526元;于2016年9月10日前付清百色丰林款项合计260,206元;于2016年9月10日支付丰林人造板592,980元,10月10日支付454,281元,11月10日支付3,381,691元,12月10日支付余下的3,381,691元;于2016年9月10日支付惠州丰林592,980元,10月10日支付余下的2,927,41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百色丰林、丰林人造板、惠州丰林未收到好的板支付的货款及利息等相关费用,经公司、百色丰林、丰林人造板、惠州丰林向法院申请,现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日、3月11日、9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11、014、017、060号公告。

(2)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1,03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17年3月8日,公司完成了对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最终实际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01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原股权激励对象刘卫军、钟作杰离职,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7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5元/股,按照《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达成,除因4名原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6万股外,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份总数共计1,790万股。根据《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的解锁比例为40%,故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6万股,占公司解锁时股本总额的0.75%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71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4月10日上市流通。

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2月11日、2月18日、3月10日、2018年1月26日、2月1日、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05、006、011、012、013、014、015、024、2018- 002、003、005、008 、017、025号公告。

(3)2017年3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与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索菲亚投资等合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035.90万元,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主要用于投资新西兰卡韦劳年产60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00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7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0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要求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7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191,636,800股,并于2017年7月26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2017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修订事项。

2017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证发反馈函〔2017〕53号)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发审委意见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认真落实,并于2018年1月5日进行书面回复并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4月26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55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1,296,800股新股。

2018年9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05号《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最终向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发行191,296,800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4,670,21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786,296.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2,883,919.20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公司章程》的备案, 并取得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58,184,000.00元”变更为“1,149,480,800.00元”。

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4月28日、6月7日、7月8日、7月26日、8月11日、12月19日、2018年3月16日、4月10日、6月1日、9月12日、10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7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东盾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宣城市高立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并与江苏东盾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宣城市高立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东盾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宣城市高立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收购意向卖方直接持有的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1月,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同时将安徽东盾更名为“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池州丰林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完成后,公司对池州丰林在安全、环保、自动化、智能化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使其符合公司“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精细化生产”的管理要求。池州丰林技改于2018年6月20日完成,并于当日带料试车一次成功,实现首板下线。

池州丰林于2018年7月正式投产,截至目前,池州丰林运营稳定,各项生产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产销率超过90%。

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2018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南宁工厂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的议案》,同意进行年产30万立方米均质刨花板生产线技改项目。公司于2017年3月开始对原有4条生产线进行拆除工作,原有生产线停止生产。

2018年3月15日,本次技改项目首板顺利下线,经试生产后于2018年8月正式投产。南宁工厂生产的超强刨花板(SSPB)是公司在引进欧洲超级刨花板(SPB)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工艺创新,将产品强度提高到接近甚至达到细木工板、胶合板强度水平,可替代目前装修市场使用最广泛的细木工板、胶合板,目前正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截至目前,南宁工厂运营稳定,各项生产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已与索菲亚、维尚、欧派、好莱客、皮阿诺、劳卡、百得胜、金牌等下游高端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12月16日、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王高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11日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汪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汪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斌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工作。

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48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正刚

日期:201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日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林集团”)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丰林集团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8年11月2日举行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日下午15:30-16:3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王高峰先生、财务总监王海先生以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汪灏先生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8年11月1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斌

2、联系方式:0771-6114839

3、传真:0771-4010400

4、邮箱:IR@fenglingroup.com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