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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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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艾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松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艾立华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艾立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艾华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91)。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艾华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91)。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艾华集团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4)。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在艾华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远彬主持,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资料,并对

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黄远彬先生、赵新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艾华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9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同意提名艾立华先生、王安安女士、殷宝华先生、艾立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同意提名古群女士、徐莉萍女士、熊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3、同意提名艾立华、王安安、殷宝华、艾立宇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古群、徐莉萍、熊翔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事宜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远彬、赵新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艾立华,男,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益阳县电容器厂,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先后创建益阳资江电子元件厂和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艾华投资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及电容器分会理事长、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湖南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益阳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益阳市工商联名誉主席。

王安安,女,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在读EMBA,曾任职于益阳县电容器厂,历任益阳资江电子元件厂副厂长、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艾华投资董事、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湖南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理事长、益阳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殷宝华,男,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主修电子工程,曾任职于广东华信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公司总工程师;荣获广东肇庆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广东省电子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等荣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艾立宇,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益阳赫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赫山区政协委员。曾荣获益阳市赫山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个人。历任农业银行益阳市分行主任、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古群,女,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西南计算机工业公司程序设计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主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

熊翔,男,1963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长期从事粉末冶金航空摩擦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多次主持和承担国家级科技攻关和军工新材料攻关项目,获国家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1999年入选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并荣获第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2000年获第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创新优秀奖”,2001年荣获第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徐莉萍,女,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入选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荣获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理事,湖南省致公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致公党妇女委员会副主任。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远彬,男,45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技术中心总监。

赵新国,男,41岁,本科学成。曾荣获“全国质量先进个人”称号。曾任公司品管部部长、质量技术部部长、制造部部长,厂长助理。现任一分厂厂长兼五分厂厂长。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6月15日,财务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现行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中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资产”、原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负债”;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 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 目;

6、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8、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9、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10、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中的规定执行相关部分。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务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聪颖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刘聪颖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刘聪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刘聪颖先生简历如下:

刘聪颖,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英国南岸大学,国际金融和银行专业,硕士学历。曾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高级业务经理、珠海建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三部投资总监。2017年3月起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

刘聪颖先生的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

联系电话:0737-6183891

传真:0737-4688205

邮箱:lcy@aihuaglobal.com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1楼第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6日

至2018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00一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预计2小时,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聪颖

3、联系电话:0737-6183891;传真:0737-4688205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人选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参会职工代表现场选举并表决通过,产生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为黄艳波先生(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黄艳波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艳波,男,48岁,大专学历。曾任公司二分厂企管部部长助理、制造部部长助理,二分厂企管部副部长,二分厂生管部部长。现任公司生管中心订单管理部部长。

公司代码:603989 公司简称:艾华集团

债券代码:113504 债券简称:艾华转债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