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建功、总经理吴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宁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莲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资产负债变动分析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二)关于公司为合营企业贷款履行担保责任的事项,截至报告期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支付本息202.54万欧元(详见公告2017-112、2018-043)。

该事项报告期内进展如下:

目前,公司正在一方面着手完善TRP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继续与TRP公司外方股东协调,督促TRP公司尽快偿还公司两次垫付的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贷款本息。公司已聘请大成律师事务所,参与与外方股东的协调,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8月中旬得知GSE(意大利政府能源服务管理部门)就MILIS项目光伏发电补贴事宜发出通知:认为撒丁岛11.8MW农业光伏大棚项目农作物种植现状不符合既定规则,拟将光伏补贴标准下调10.88%。同时GSE要求MILIS公司以今后收取的FIT补贴逐步偿还自2011年至今超过削减后标准收取的补贴。MILIS公司预估金额790万欧元。当前,MILIS公司已经完成法庭现场辩论,等待初审判决。

(三)呼和浩特市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市神舟”)、巴彦淖尔市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盟神舟”)分别承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9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及巴彦淖尔市3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以上两家公司均系上实航天星河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能源”)全资子公司。星河能源现共计持有540MW光伏电站项目,其中部分电站,包括呼市神舟及巴盟神舟在内,均受到国家光伏补贴延迟发放的影响,因此,未能在2017年完成呼市神舟、巴盟神舟及星河能源共计5,157万元的股利分配。

该事项报告期内进展如下:

国家光伏补贴正在逐步发放,但仍未完全发放到位,截至9月30日,呼市神舟、巴盟神舟及星河能源三家公司尚未实施相关分红,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股东进一步协调沟通。

(四)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通过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25%股权以及上海康巴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8%股权,并同意公司放弃增资上海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详见公告2018-059、060、06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均已正式挂牌,待摘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信息。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建功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8-069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2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亲自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详见同时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审核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8-070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8-07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2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在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后,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151 公司简称:航天机电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