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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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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建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荣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圣民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43.14亿元,同比增长10.71%,主要原因是发电业务收入增加的影响。

2.本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成本为人民币561.89亿元,同比增长8.08%,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增加及煤价上涨的影响。

3.本公司前三季度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8.32亿元,同比增长22.39%,主要原因是水资源费、排污费核算科目调整的影响。

4.本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人民币7.99亿元,同比增长90.41%,主要原因是参股煤矿收益增加的影响。

5.本公司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6.46亿元,同比增加453.95%,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增加及上网电价升高的影响。

6.本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为人民币15.26亿元,去年同期为亏损人民币2.37亿元,盈利的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增加及上网电价升高的影响。

7.截至第三季度末,本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76.56亿元,比期初减少54.20%,主要原因是到期归还私募债的影响。

8. 截至第三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482.01亿元,比期初增加15.43%,主要为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8-02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济南燕子山庄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副董事长陈斌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赵建国先生、王映黎女士、褚玉先生和王传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彭兴宇先生、马敬安先生和查剑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连青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根据资金需要适时储架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5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在上交所储架注册200亿元债券融资工具,具体发行品种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含一般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扶贫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选举陈炜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李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8-025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济南燕子山庄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监事陈炜、彭兴宇、袁亚男、马敬安、查剑秋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炜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二、审议批准本公司按照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编制的二零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季报摘要,认为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关于同步披露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8-02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济南燕子山庄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副董事长陈斌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1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长赵建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5名监事全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包括:

一、选举倪守民董事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倪守民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王晓渤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季报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27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