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国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国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国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1)货币资金的增加,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导致货币资金的增加;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是应收货款及应收保理业务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的减少,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及咨询服务费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的增加,主要是本期应收股权投资款增加所致;
(6)存货的减少,主要是库存商品减少所致,由于冰箱业务板块所处行业与温度密切相关的季节性原因,每年的二和三季度为销售旺季,库存商品在销售旺季过后期末余额会下降很大;
(7)其他流动资产的减少,主要是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8)无形资产的增加,主要是基于通用的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将其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9)开发支出的减少,主要是基于通用的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将其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的减少,主要是本期厂房、办公楼装修费摊销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因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增加相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本期预付的购买固定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13)预收款项的增加,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的增加,主要是本年借入借款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16)股本的增加,主要是公司2017年度的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7,712,6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2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46,398,822.00元;
(17)资本公积的减少,主要是公司2017年度的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7,712,6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2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46,398,822.00元;
(18)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9)销售费用的增加,主要是本期渠道推广费增加所致;
(20)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是本期人工成本及贷后管理外包服务费增加所致;
(21)财务费用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的影响,本期较上期汇兑损失减少,导致财务费用的减少;
(22)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主要是本期应收发放的贷款及垫款相比去年同期增加,相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2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减少,主要是由于签订的尚未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24)投资收益的减少,主要是由于远期结汇合约交割产生的收益以及理财产品收益相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5)其他收益的增加,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6) 营业外收入的增加,主要是本期罚款收入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收返还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7)营业外支出的减少,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相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主要是本期发放的贷款及垫款现金流出相比上年同期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的增加;
(2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
(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及完成了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导致相比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3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3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3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33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