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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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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未出席董事情况如下:

1.3 公司董事长凌文、财务总监张克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班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详见本报告2.3的说明。

二、公司基本情况

2018年1-9月,中国神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各项运营指标继续保持高位。在标普全球普氏能源资讯公布的“全球能源公司2018年250强”榜单中,中国神华位居第5位。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4主要运营数据

2.5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9月,按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4,084百万元(2017年同期:人民币182,535百万元),同比增长6.3%;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55,952百万元(2017年同期:人民币53,705百万元),同比增长4.2%;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278百万元(2017年同期:人民币35,649百万元),同比下降1.0%。于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负债率33.1%(于2017年12月31日:33.9%),较上年度末下降0.8个百分点。

2018年4月27日,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本公司以所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标的资产”)与国电电力以所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组建合资公司交易”)。2018年8月2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国电电力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与中国国电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六条的规定,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满足将标的资产相关的全部资产、负债划分至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的条件。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变动及说明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除为本集团内部服务外,神华财务公司对本集团以外的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此项为该业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3.2煤炭分部经营情况

(1)销售情况

① 7-9月销售情况

注:本报告中的煤炭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下同。

② 1-9月销售情况

(2)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3)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吨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约占67%;②生产辅助费用,约占19%;③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约占14%。

3.3发电分部经营情况

(1)发、售电情况

① 7-9月份

② 1-9月份

(2)发电机组装机情况

单位:兆瓦

机组装机容量变化情况如下:

(3)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9月,本集团发电业务平均售电成本为人民币253.7元/兆瓦时(2017年同期:人民币257.4元/兆瓦时),同比下降1.4%,主要原因是售电量增加摊薄了人工、折旧等固定成本。

3.4运输分部主要经营情况

1.铁路分部(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2.港口分部(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3.航运分部(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3.5行业环境分析

2018年前三季度,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为6.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4.0%。

1-9月,国内煤炭供需总体平衡,仍存在阶段性、区域性供应偏紧的情况,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第三季度前期,受水电出力增加、电厂库存高位等因素影响,煤价小幅向下波动;进入9月份,由于东北地区开始冬储煤采购、水泥等行业增加国内采购等因素,煤炭需求增加,煤炭价格有所恢复。截至9月底,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指数为569元/吨,较年初下降9元/吨。前三季度指数均价为571元/吨,同比下降2.8%。

1-9月,全国共生产原煤25.9亿吨,同比增长5.1%,其中第三季度原煤产量同比增长5.2%。累计进口煤炭2.3亿吨,同比增长11.8%。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发电量为36,918亿千瓦时,同比上升6.9%。受用电需求增加、上半年水电出力受限等因素影响,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比上年同期上升158小时。

预计第四季度全国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但受天气及水电出力不确定等因素影响,煤炭市场运行可能出现一定波动。

注:行业环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行业环境的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本公司力求数据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有错漏,本公司恕不负责。

3.6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8年8月24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聘任张光德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详见本公司2018年8月24日H股公告及2018年8月25日A股公告。

2018年9月13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聘任张继明先生为本公司总裁。2018年9月13日,因工作变动原因,吕志韧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副总裁职务,辞任即日生效。详见本公司2018年9月13日H股公告及2018年9月14日A股公告。

2018年10月19日,因工作变动原因,李东博士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高级副总裁职务,辞任即日生效,李东博士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变动原因,王金力博士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高级副总裁职务,辞任即日生效;因工作变动原因,王树民博士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副总裁职务,辞任即日生效。详见本公司2018年10月19日H股公告及2018年10月20日A股公告。

(2)集团合并进展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详见本公司2018年8月28日H股公告及2018年8月29日A股公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与中国国电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鉴于2018年8月27日上述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本公司2018年3月1日H股公告及2018年3月2日A股公告)已正式生效。

(3)控股股东无偿划转A股股份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8,932,628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诚通金控”),及358,932,628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新投资”)。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划转尚未完成。

本次无偿划转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将持有本公司13,812,709,196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45%;诚通金控将持有本公司358,932,628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5%;国新投资将持有本公司358,932,628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5%。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本公司2018年10月23日H股公告及2018年10月24日A股公告。

3.7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8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其他

本公司并无宣派或派付季度股息(包括现金分红)的计划。

3.10 释义

证券代码: 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8-05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网络交流会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为解答投资者对本公司经营情况相关问题,本公司将于2018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举办“中国神华投资者网络交流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交流会安排如下:

1. 时 间: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15:30至16:30

2. 公司人员: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

3. 会议方式:请投资者注册、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点击首页“上证e访谈”栏目的“中国神华投资者网络交流会”访谈链接,进入交流环节。投资者可在线提前提交关注问题。

4. 咨询电话:010-5813 1088、5813 3363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