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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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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献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湘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56,845.49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61,854.94万元,降低3331%,主要原因是年底公司关停退出清水塘冶炼产能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36,816万元。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12,108.57万元,较期初降低95.87%,主要是本期收到承兑汇票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17,947.06万元,较期初增长47.41%,主要是公司下游客户在授信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6,469.77万元,较期初增加752.94%,主要是公司期末留抵税额较期初增加。

固定资产:报告期末27,375.5万元,较期初减少243,666.74万元,主要是:年底公司将关停退出清水塘冶炼产能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36,816万元;公司已与地方政府签订《资产处置协议》,同时依据会计准则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账面价值115,327.43万元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预收账款:报告期末36,595.41万元,较期初增长103.7%,主要是预收未结算的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272.66万元,较期初减少89.36%,主要是公司期末应交的增值税减少。

2.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税金及附加:本期3,166.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8.21万元,增加16.92%,主要原因是本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环境保护税增加。

管理费用:本期12,84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65.59万元,减少13.27%,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费用管控,修理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财务费用:本期15,55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12.93万元,增加10.77%,主要原因是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30,761.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55.60万元,主要是公司应付款项增加使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74,240.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752.29万元,主要是公司转移转型升级项目铜铅锌基地建设投资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我公司于湖南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已终审判决,详细信息见2018年10月8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为解决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于2014年6月4日承诺:“五矿集团将积极通过对外出售、关闭等方式消除水口山公司与株冶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五矿集团承诺在水口山公司旗下铅锌资产连续两年盈利(以经审计确定的数值为准)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该资产注入或托管给株冶集团,并在满足上述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之日起一年之内将资产注入或托管方案提交株冶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如上述方案经株冶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后未获得批准,在股东大会做出不予批准的决议后,五矿集团可以对外出售或者关闭等方式自行解决水口山公司与株冶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报告期内,因未满足承诺执行的条件而没有执行。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遵照国家及公司所在地政府的要求,公司拟在政府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关停在清水塘地区的冶炼产能,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因政府补偿不足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预计累计净利润将大幅亏损。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黄忠民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此提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冶集团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王庆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公司股东提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余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余强国先生简历附后。

此提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5。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余强国先生简历

余强国,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毕业,本科学历,1989年6月至1993年5月任南宁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团委书记,1993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副院长,2006年11月至2014年4月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投资部高级主办、部长,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任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本部副总监,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优化调整办公室主任,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优化调整办公室主任兼规划发展部部长,2018年9月至今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有色”)进行增资

● 投资金额:拟追加投资金额人民币188,496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2018年初我公司与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控股”)共同投资设立株冶有色,我公司持有79.16%股权,湘投控股持有20.84%股权。株冶有色作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建设30万吨锌冶炼项目等转移项目,拟订注册资本24亿元,为便于项目的工作推进,株冶有色的设立拟采取分步注册,首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04)。

株冶有色股东湘投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持股比例20.84%)转让给其旗下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冶基金”)。

在该股权转让完成后,我公司将与金冶基金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株冶有色进行增资, 双方按其持有股权比例同比现金增资,我公司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88,496万元,增资后我公司仍持有株冶有色79.16%的股权。

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但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各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主要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北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邓军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金融、电力、天然气、金属金冶私募料、电子信息、酒店、旅游、批发零售业的投资及国有资产、金属金冶私募料、电子信息、批发零售业的经营(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公司通过规范产权关系,加强资源整合,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强化资本运作,公司将分散在二十多个行业的资产有机整合,逐步集中在产业经营、投资与金融、资产管理三大板块上。目前,产业经营板块已形成电力、天然气、金冶私募料、电子信息、酒店旅游、商贸物流六大产业,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

其他关系说明: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60.93亿元、资产净额174.25亿元、营业收入27.48亿元、净利润7.49亿元。

(二)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A栋17楼(集群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投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焯林)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期成立,无运营情况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1月4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万元。

4、主要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贸易;生产、销售工业硫酸;余热发电的生产及销售;氧、氨的生产及采购;冶炼渣料和其它固体危废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咨询与服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金冶私募料。

股权结构如下表: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1、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如上表

2、湘投控股拟将其持有的株冶有色全部股权(持股比例20.84%)转让给金冶基金,我公司将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转让后由我公司与金冶基金共同以现金按原持股比例增资至注册资本24亿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手续一并办理。

(三)截至2018年8月31日株冶有色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元

四、鉴于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后续工作、程序较多且复杂,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书并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公司实施建设30万吨锌冶炼等转移项目的主体,将承担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运营等职能,本次增资扩股将有利于该项目运营的资金筹措及管理控制,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股东的利益。30万吨锌冶炼项目及10万吨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对公司的影响请见前述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17-020、2017-022、2018-003)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扩股投资方金冶基金正在履行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存在不获批准的风险。公司实施建设30万吨锌冶炼等转移项目得到湖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公司将配合投资方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尽快获得批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柏灵美高梅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5日

至2018年11月16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5:00至2018年11月1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5:00至2018年11月1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4。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2839014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4

(二) 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0961 公司简称:株冶集团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