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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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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抒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28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项目”)。2018年9月27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项目已于2018年9月28日申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于当日获得受理,目前项目正在审核中。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59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2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送达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

2018年10月30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董事长耿养谋、副董事长张平、董事金生祥、王晓辉,独立董事林华,未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史晓文、陈五会授权董事金生祥,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授权独立董事林华出席会议并行使董事会会议表决权;

公司监事刘嘉凯、方秀君、武秋林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耿养谋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详情参见本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平、陈五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详情参见本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平、陈五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近期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无偿受让京欣发电37.5%认缴出资额并补足出资的议案;

2、关于为京欣发电提供全额担保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5、关于收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因暂不能确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确定的时间及内容适时发出相应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燃料”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为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加强平台管控职能,减少关联交易,京能电力拟以现金方式受让京能集团持有的京能燃料100%股权。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1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京能燃料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225.51万元(尚需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本次京能燃料100%股权收购价格以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的评估价格为准。

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收购京能燃料100%股权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京能集团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收购京能燃料100%股权构成了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主要财务指标

京能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305,882.24万元;负债总额为15,972,736.9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333,145.2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完成6,303,300.29万元;利润总额305,576.51万元,净利润为174,623.58万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京能燃料成立于2006年3月,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京能燃料主营业务为煤炭销售。

2、京能燃料一年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京能燃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京能燃料最近一年一期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目前没有为京能燃料提供担保或者委托京能燃料理财,京能燃料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评估结果概述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02017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11,225.51万元,增值率为0.82%(尚需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

2、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过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等事项。

五、股权转让收购和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方式如下:

1、收购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以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2、收购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用自有资金收购方式,由京能电力向京能集团支付现金收购。

3、交割日和支付期限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标的股权国有产权交割手续完成之日。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为现金支付, 公司在标的公司的股权交割完成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京能集团支付标的股权的全部转让价款。

4、过渡期安排

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形成的损益由转让方按其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强化京能电力平台燃料管控职能,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完成本次交易,京能燃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收购议案,关联董事张平、陈五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林华事先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林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本次京能电力拟以现金受让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项目,是为了强化京能电力平台管控职能,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收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平、陈五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实施。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在审议《关于收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同意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附件

1、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5、《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020171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6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财务公司20%的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与京能集团 、清洁能源、财务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北京市国资委核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增加新的业绩增长点,经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司与财务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和清洁能源签订《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本次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拟由30亿元增至50亿元,财务公司股权结构由增资前的京能集团持有98%和清洁能源持有2%调整为京能集团持有60%、京能电力持有20%和清洁能源持有20%。

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与京能集团、清洁能源、财务公司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京能集团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财务公司增资并持有其20%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京能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26,305,882.24万元;负债总额为15,972,736.9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333,145.2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完成6,303,300.29万元;利润总额305,576.51万元,净利润为174,623.58万元。

(二)清洁能源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清洁能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清洁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财务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清洁能源经审计,总资产为5,103,787.27万元;负债总额为3,192,386.9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11,400.3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完成1,452,084.89万元;利润总额247,908.85万元,净利润为197,018.09万元。

三、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3、财务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后,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本次增资方案

1、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1800号),以2018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财务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82,474.95万元(最终评估值尚需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增值率为7.02%。

2、财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划分为老份额和新份额,其中:

老份额为6,122.44898万份新增注册资本、每份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1.00元;

新份额为193,877.55102万份新增注册资本,最终认购价格将以上述最终评估值为依据,并考虑新增注册资本中老份额部分对该等评估值的摊薄影响而确定,即:新份额的每份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财务公司评估净资产值+本次新增老份额)/(财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本次新增老份额),预计每份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1.27元。

3、京能电力增资方案

按照上述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进行计算,本次向财务公司增资20%股权对应增资价款为12.70亿元(其中10亿元为新增注册资本,2.70亿元为新增资本公积)。

4、本次增资后,京能集团、清洁能源、公司认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30亿元、10亿元和10亿元,持股比例分别为60%、20%和20%。

5、财务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过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等事项。

五、本次增资方式

1、协议主体

京能集团、清洁能源、财务公司及公司

2、收购方式

拟采用自有资金收购方式,由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现金收购。

3、支付期限

在本协议生效后【10】工作日内,京能集团、清洁能源及公司应向财务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其各自须增加投入的全部资金。

4、过渡期安排

在过渡期内,财务公司产生的损益将由原股东方与新股东按其于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与分担。尽管有前述约定,不论何种原因,若财务公司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含当日)未收到股东各方依本协议须增加投入的全部资金,则财务公司于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期间产生的未分配利润或发生的亏损(以公司2018年度决算审计数据为准),仍由原股东方按其于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分担。

5、本事项尚需履行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向财务公司增资事项需履行以下外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1)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尚需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

(2)本次增资尚需经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的核准批复。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将增强财务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享有其20%的经营利润,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议案,关联董事张平、陈五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林华事先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林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利润增长点,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以及资金成本。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平、陈五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实施。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在审议《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同意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附件

1、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5、《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1800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6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三季度经营性信息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电力》要求,现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2018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18年前三季度累计完成发电量353.49亿千瓦时,同比降幅为0.07%。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18年前三季度完成上网电量323.89亿千瓦时,同比降幅为0.80%。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01.27元/千千瓦时,同比增幅为4.88%。

二、主要说明

(一)电价上升的主要原因:

因去年下半年基础电价调高以及报告期交易电价同比升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报告期售电电价同比升高。

(二)其他事项:

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83,938.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4%。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财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请以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