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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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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除陈环失联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志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小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翰晟的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接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下发的《查封决定书》,由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在侦查金忠栲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发现浙江翰晟持有的部分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决定查封浙江翰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汇金国际大厦1幢8楼的办公场所。现场带走浙江翰晟大量相关物品、资料并对其部分电脑、文件资料、银行U盾等物品进行了查封。浙江翰晟基本存款账户(账号:581772132200015,余额:870328元)被冻结。

目前公司与董事长陈环(也是浙江翰晟董事长)无法取得联系。

办公场所及相关物品被查封后,浙江翰晟已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履行即将到期的所有购销合同。该事件尚未定性,浙江翰晟恢复经营的时间亦未确定。

公司领导层对该突发事件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商讨相关对策,并成立了专项处理工作小组,同时成立现场工作小组,核实相关情况,期望尽最大努力减少该事件对浙江翰晟及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向广东证监局和地方金融办详细汇报了相关情况,也一直保持与银行沟通,并处理好与投资者的关系,认真回答投资者的询问。该事件如有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银行借款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从渤海银行借入1亿元贷款,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以统借统贷的方式转借给孙公司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翰晟”),约定2018年8月3日前舟山翰晟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截至2018年9月30日舟山翰晟只偿还借款本金伍仟万元,导致公司该笔银行借款逾期伍仟万元。公司与渤海银行协商达成重组意向,目前相关”借新还旧”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3、关于公司为浙江翰晟支付应收账款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29日,公司接待了蔡宇辰等十五名认购了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发行的“南金交*宁富赚系列产品”的投资者。因该产品逾期以及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与国商投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和2017年8月25日签订的共计四份《购销合同》中拖欠货款,投资者向公司进行投诉且带来律师进行交涉,并出示了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受投资者委托,于2018年10月24日向浙江翰晟及公司发出的《律师函》。

经公司与相关人员了解:该产品的发行人为国商投控股有限公司,承销商为浙江基石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产品共发行1.248亿元,到目前的逾期金额为2380万元。经查询,浙江基石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董事长陈环。

该事件其他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发布的《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律师函及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4、关于预付款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87,176万元,其中浙江翰晟的预付款项余额是68,935万元。浙江翰晟前三大预付款项供应商分别是:国商投控股有限公司28,337万元、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分公司21,090万元、万向资源有限公司9,704万元。这前三大预付款项账龄均在一年以内。浙江翰晟已聘请律师处理与该三家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长:黄志雄

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8-053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陈环失联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董事张逸诚、张译军、魏恒刚、沈桂贤、蒋春晨、祁怀锦、张晨颖的提议,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于2018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长陈环先生未参加此次会议,公司暂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由于陈环暂不能履行董事长职责,董事张逸诚、张译军、魏恒刚、沈桂贤、蒋春晨、祁怀锦、张晨颖提议由董事黄志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审议了《关于选举黄志雄先生为公司代理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公司目前无法与董事长陈环先生取得联系,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董事张逸诚、张译军、魏恒刚、沈桂贤、蒋春晨、祁怀锦、张晨颖推举黄志雄先生为代理董事长,暂代董事长职务,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陈环先生恢复履行职责,或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止。

董事黄志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除陈环失联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长陈环未参加会议,公司暂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分别为:黄志雄、张译军、张逸诚、沈桂贤、魏恒刚、蒋春晨;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2人,分别为:祁怀锦、张晨颖。会议由代理董事长黄志雄先生主持。

监事樊均辉、刘革、卢朝、梁小明、代理财务总监张伟雄、副总经理吴鹏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8-055)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2、《关于终止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与顶寅通宸(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有限公司、张超然、任莉群(以下简称“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霍尔果斯顶寅通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出资额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3%以内。

现由于政府政策与预期设立初衷不相吻合,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终止设立该股权投资基金。

基于以上原因,再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公司同意终止该项目。

霍尔果斯顶寅通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但本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未出资,因此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 家 乐 公告编号:2018-055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