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易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3.1.2 利润表项目

3.1.3 现金流量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价格比去年有所增长,预计经营性亏损将比去年有所减少。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5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禹昊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雷大敏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陈禹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陈禹昊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陈禹昊先生简历:男,汉族,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职于公司财务处;2015年10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处。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831-3309377

传真:0831-3309600

邮箱:ybzydsh@163.com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5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93 公司简称:宜宾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