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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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赎回费率
及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为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 月28日17:00时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基金合同修订事项的议案》。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进行了会议计票,会议审议并决议通过了《关于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基金合同修订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8年10月31日适用于调整后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赎回费率。

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费率及基金合同修订基本情况

1、管理费率调整

将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整为0.5%,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部分内容。

2、托管费率调整

将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整为0.15%,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部分内容。

3、赎回费率结构调整

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将原费率结构: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

修改为: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扣除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赎回费余额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本修订内容将按规定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披露。

4、修订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将基金合同中“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内容由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3、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订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决议通过议案,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400-820-0860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