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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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8-093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2),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11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截至本公告日,新天生物持有公司51,568,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4.04%)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2018年10月26日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提议将《关于补充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天生物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

根据本次临时提案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和《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8-094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2),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11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截至本公告日,新天生物持有公司51,568,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4.04%)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2018年10月26日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提议将《关于补充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天生物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充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1、2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0月25日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对照表》。议案3由公司控股股东新天生物通过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增加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对照表》。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3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4:00-15:00);采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11月12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登记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登记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xtyydsh@163.com

登记联系人:袁列萍、王伟、孟颖颖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5)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的样式见附件2、附件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列萍、王伟、孟颖颖

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xtyydsh@163.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天生物提交的《关于提请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3。

2、投票简称:新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议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18年11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