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1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金鸿债”债券违约进展公告

2018-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0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金鸿债”债券违约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违约债券的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金鸿债”或“本次债券”)债券金额8亿元,为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首日、起息日为2015年8月27日,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

截止2018年8月27日,因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仍未能支付“15 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394,374,600.00元,以及应支付的债券利息 40,000,000.00元。合计金额为434,374,600.00元。

二、违约进展

(一)加速到期情况

根据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宣布未回售部分债券有条件加速清偿的议案》,截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的实质违约情形仍未得到纠正,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15金鸿债”未选择回售登记部分的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到期日为2018年9月27日。

(二)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15金鸿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出席并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共计22名,代表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共计6,442,990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80.54%。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立即履行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关于宣布未回售部分债券有条件加速清偿的议案》、《关于就已回售部分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已回售部分的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公布偿债计划、资产处置清单和设立偿债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要求追加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陈义和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要求追加发行人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要求提高利率的议案》、《关于违约金事项的议案》、《关于增加未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间交叉违约条款的议案》、《关于增加发行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流程修改的议案》和《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人数修改的议案》全部16项议案。

(三)清偿安排

本公司于10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金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15金鸿债”质押担保标的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金鸿债”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金鸿债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

本公司已提议渤海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召集“15金鸿债”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债务清偿方案及相关授权事宜拟通过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同意上述债务清偿方案的债券持有人可分别与本公司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以落实本期债券利息及本金支付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