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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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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贵金属。

1.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情况。

1.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情况。

1.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1.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1年9月20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0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七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1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的募集安排”中“(六)基金的认购”中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的“(七)申购、赎回的费率”与“(八)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的相关规定。

3、转换费率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原则另行制定并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9月19日发布的公告:

1、2018年3月24日,关于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2018年3月26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3、2018年3月29日,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4、2018年3月30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公告;

5、2018年4月16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海银基金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8年4月20日,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季度报;

7、2018年4月24日,关于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8、2018年4月28日,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以及摘要;

9、2018年5月29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公告;

10、2018年7月18日,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11、2018年7月20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2、2018年7月31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安证券、世纪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2018年8月27日,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14、2018年9月5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一、绪言”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释义”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7、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8、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

9、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10、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七、风险揭示”。

1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