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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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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8-076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个别媒体发布了标题为《合兴包装的资本包装术:靠会计算法虚增2.9亿利润背后的3年并购大布局》的报道,并被其他财经媒体转载,在网络上传播。上述报道所涉公司“依靠会计计算方法虚增2.96亿利润”等内容描述与事实完全不符,并对投资者造成严重误导。

一、澄清说明

基于对广大投资者及各利益相关方负责的态度,公司对该媒体报道所涉问题作如下澄清:

1、公司在收购合众创亚项目中不存在虚增2.96亿利润的情况

媒体报道标题:《靠会计算法虚增2.9亿利润背后的3年并购大布局》

上述报道的标题和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2.96 亿的利润,系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一一企业合并》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2.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所得的利润,该利润客观、真实、并无任何虚增的情况,但媒体却报道公司“依据会计算法虚增2.9亿利润”,这种表述对投资者造成严重误导。

2、关于公司应收账款的说明

公司于2018年6月收购了合众创亚包装服务(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创亚(亚洲)”)和东南亚4家公司,自2018年6月起纳入合并范围,由于营业收入属于利润表项目,仅可合并自购买日至资产负债表日一个月的经营成果,故在2018年半年报中仅体现该期间的被收购公司营业收入,而应收账款属于资产负债表项目,其期末余额完全并入上市公司,因此合并报表层面存在应收账款较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大的情形。

公司客户应收账款的账龄平均在三个月左右,因此6月末的应收账款约占上半年营业收入的一半左右是合理的。

3、关于公司银行借款的说明

由于完成了对合众创亚(亚洲)及东南亚4家公司的收购,上市公司规模迅速增加,整体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的增加主要是为了满足营运资金的需要。长期借款即为为了完成收购合众创亚(亚洲)及东南亚4家公司所借入的并购贷款。

公司规模的扩大,整体偿债能力与抗风险能力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其他提示

公司在此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和关心,同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若因相关媒体的误导性报道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