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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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暨关于召开2018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8-109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暨关于召开2018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

2018年11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超过3%股东王丽丽女士(现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58,672,000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28.10%)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提请将《关于增补喻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王丽丽女士提供的监事候选人喻英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股东王丽丽女士合计持股超过3%,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提案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喻英女士的简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喻英女士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等其他事项暂时不变。

董事会现根据增加的临时提案对股东大会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东大会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

2、《关于增补喻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议案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王丽丽女士关于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

4、公司监事会关于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喻英女士简历

喻英女士,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武汉造纸厂、武汉市黄埔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7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人资经理职务。

喻英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喻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喻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8-110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汉凡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孟庆南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于2018年11月2日分别与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1)、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2)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武汉凡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7,287,248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19%)转让给上述受让方1、受让方2。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1: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2YQ1DQ1P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141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财务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2: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2YQ1EJ04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141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财务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数量与价格

1、甲方拟将持有的武汉凡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643,624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1,占武汉凡谷总股本的9.5%;

甲方拟将持有的武汉凡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643,624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2,占武汉凡谷总股本的9.5%。

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

甲方与受让方1协商一致,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合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款为人民币237,500,000元。

甲方与受让方2协商一致,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合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款为人民币237,500,000元。

(二)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只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协议对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的全部信息及本协议之内容,除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四)股权转让意向书的效力

(1)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生效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与未来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关系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确定;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如有冲突之处,以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之原则,采取一切必要的行为以确保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执行,及时履行各自相关审批程序,并避免采取任何与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条款不一致的行为,争取尽快在履行相关批准手续后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

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优化公司的股东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意向协议,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