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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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8-06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15:00 至2018年11月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集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及副董事长诸葛国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会秘书赵庆福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数为207,000,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824%。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2名,代表股份12,375,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为20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82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娜律师、杨怡然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