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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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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8年11月2日上午在公司七楼小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8 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204,5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272,500.00万元。

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中汽宏远”)于2018年10月签订了金额合计为169,086.01万元的重大合同,为提升东莞中汽宏远自主融资能力,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272,5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36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公司本次拟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272,500.00万元基础上,调整担保额度如下:

为东莞中汽宏远新增担保90,0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为东莞中汽宏远担保额度由60,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00万元。

未涉及调整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仍按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若本次担保额度增加事宜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由不超过272,5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362,500.00万元(具体见表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加上此次为东莞中汽宏远新增担保金额,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至362,500.00万元,将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东莞中汽宏远资产负债率超过70%(见表2),故《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表1:调整后2018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表2:东莞中汽宏远资产负债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10月11日

(3)法定代表人:吴志邦

(4)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5)主营业务:生产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不含乘用车);充电桩建设;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东莞中汽宏远51%股权,东莞中汽宏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2018年东莞中汽宏远前三季度亏损,是因为受国家政策影响,其生产、销售主要在下半年度。

三、董事会意见

1、此次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增加公司为东莞中汽宏远担保额度,未涉及调整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仍按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董事会认为:东莞中汽宏远为按期交付重大合同约定的货物,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量大,此次调整担保额度,是根据东莞中汽宏远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助于提升其自主融资能力,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

2、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目前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公司将要求东莞中汽宏远及其相关股东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1、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196,865.7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1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44,066.78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35,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7,799.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07%,无逾期担保。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是出于生产经营所需,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2、本次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调整至362,5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5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至2018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8年11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该议案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8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