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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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达成和解的进展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达成和解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47,722,197.37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双方已达成和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其中,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上海分行”)与刚泰控股、徐建刚先生、徐飞君女士、刚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目前有新的进展,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恒丰银行上海分行

被告方:刚泰控股、徐建刚先生、徐飞君女士、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

2、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8日,恒丰银行上海分行以公司逾期未向其回购黄金为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偿还贷款本金47,476,440.00元,支付逾期利息103,017.37元,支付律师费142,740.00元,徐建刚先生、徐飞君女士、刚泰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2日,恒丰银行上海分行与公司经友好协商,签署《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恒丰银行上海分行向公司发放重组贷款,并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同时一并申请解除对公司银行账号及其它查封、冻结财产的司法保全手续。公司支付恒丰银行上海分行逾期利息、罚息及该案件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2、恒丰银行上海分行同意在满足授信条件下为公司以及保证人刚泰集团就未偿还款项进行重组,重组期限为本协议签署后一整年,在上述授信条件具备时起算。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双方已达成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