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14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宜华健康,证券代码:000150)连续3个交易日(2018年10月31日、11月1日、11月2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正筹划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和2018年10月29日分别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工作正在正常推进中。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拟在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1.8%,不超过公司股本2%。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项,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