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庄喆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副总经理庄喆女士持本公司股份9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6%),计划在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5月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源股份”)于2018年11月3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庄喆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庄喆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庄喆女士获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时就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事宜承诺:

1、本人将根据视源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如《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相关义务与届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2、如本人属于视源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本人未根据该预案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视源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视源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视源股份有权将与本人拟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喆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庄喆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庄喆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庄喆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承诺,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庄喆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