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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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刘军先生、杜寅午先生、兰旭先生、刘联涛先生因公出差;独立董事潘一欢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张帆先生出席;公司高管谭晋隆先生、王树花女士、王吉先生、邸晖先生、李弘宇先生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晋中市中心城区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六家下属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律师:鄯颖、施诗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