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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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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
更正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在指定媒体和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东方红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其中“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第四段首句中关于开放期的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五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由此给投资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投资人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