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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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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1月2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阮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阮丽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阮丽女士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鉴于阮丽女士辞职后,公司无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尚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方可生效,在此之前,阮丽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补选王树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补选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在此,公司监事会对阮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王树华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6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王树华女士简历

王树华,女,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进入公司,曾任计划员、审计员、销售会计、子公司财务科长等。现任公司财务部稽核专员、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树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树华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