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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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对应2017年每股收益的市盈率为39.6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4.6倍,根据万得信息显示的申万园区开发行业指数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8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地产销售和租赁,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66%和79.78%。

5、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8-03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