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8-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8-07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9)。

2018年11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投资”)提交的《关于增加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舜元投资提议将《关于增补李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该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的股东,现持有盈方微4.99%股份,有权依据《公司法》及盈方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盈方微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故本公司特致函提交《关于增补李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如下:鉴于盈方微的非独立董事职位长期空缺,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8名)低于其《公司章程》规定人数(9名),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盈方微治理体系,本公司现提名李元先生(身份证号:32050219**********)为盈方微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材料附后)。经审慎研究,本公司认为:李元先生符合《公司法》及盈方微《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丰富的公司管理及资本运作经验,能够胜任盈方微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维护盈方微的整体利益。

在此,本公司提议将《关于增补李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盈方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并声明如下:本公司认为上述提案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保证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董事陈炎表、史浩樑及独立董事杨利成、宗士才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理由如下: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777,984股,占公司总股本4.99%。舜元投资具备临时提案人资格,其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连松育、朱鹏、方旭升及独立董事林卓彬反对上述临时提案,理由如下:1、在李元同志担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在新疆与他人共同出资注册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朗盈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与盈方微公司重合,涉及同业竞争;2、李元同志在2014.11.19-2017.5.26期间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2017年5月26日辞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已属放弃上市公司董事权力,再次提名实为不妥。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临时提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9)中其他事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一2018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9:30一11:30, 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一11月15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8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866号上海中兴和泰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增补李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一2018年11月14日(上午9∶00一12∶00、 下午1∶30一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00弄4号楼2层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 话:021-58853066

传 真: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1203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三: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元先生:男,1968年6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上海青浦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吾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北京超越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梵瀚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