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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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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8),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5:00至2018年11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2)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6)回购股份的期限

(7)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三项议案均已于公司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其一、三项议案也经过了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述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1月8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yangjian@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

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以上议案提交至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回购股份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22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1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回购股份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22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1月6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