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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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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8-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选择期安排及《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将有至少二十个开放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及开放期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2、选择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在选择期期间,本基金不接受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赎回。

(2)在选择期期间未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默认结转为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持有期将从其持有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3)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3、自选择期届满的次一工作日起,原《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正式变更为“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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