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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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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53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从2018年10月29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民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近期受外部市场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拟为不超过每股11.00元,即以每股11.0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按照孰高原则)。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每股11.00元的条件下,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11.00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8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理财规模不超过5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5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11:00在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从2018年10月29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振球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近期受外部市场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拟为不超过每股11.00元,即以每股11.0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按照孰高原则)。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每股11.00元的条件下,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11.00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8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理财规模不超过5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55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每股11.00元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存在以下风险: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

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上述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6.受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影响,本次可回购期间较短,可能会影响回购方案顺利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一)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近期受外部市场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拟为不超过每股11.00元,即以每股11.0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按照孰高原则)。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每股11.00元的条件下,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11.00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8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回购期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8.22亿元,货币资金为13.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8.75%。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5.5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8.06%,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64%。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范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同时,公司回购股份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为原则,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505,825,296股)比例约为9.88%。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测算如下表:

(1)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无需注销股份的情形

(2)如注销股份

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范围内,本次回购将不影响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实际股份变动以后续实施公告为准。

(十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作市场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出版集团计划于2017年12月30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18年6月29日,安徽出版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8,410,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6%,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2.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查,公司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作市场的行为。

(十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推动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价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5.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五)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上述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六)受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影响,本次可回购期间较短,可能会影响回购方案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56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理财规模不超过5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理财规模不超过5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经营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通过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1.按照风险分散原则,理财产品尽可能在多家银行间选择,且单笔理财合同金额控制在1亿元以内。

2.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单笔理财均必须执行“理财计划审核、审批流程及权限”的规定,审理理财合同、协议,充分揭示理财风险,以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均衡。

3.在授权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部门可随时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既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5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章程修订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51证券简称:时代出版公告编号:临2018-058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一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

至2018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1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所属子议案;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11月19日(8:30-11:30,13:30-16:30)时代出版会议文件编号:DSH-06-33,日期:2018-11-09

(2)登记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15楼证券法务部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5)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11月19日(或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红、严云锦、卢逸林、方蓉蓉

电话:0551-63533050、63533053

传真:0551-63533185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230071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