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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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公告

2018-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408,405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9号)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24,467,88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7,871,555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4,467,889股,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限售股”)为73,403,66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10名股东,分别为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康桂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高投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康梧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万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1,408,405股,占其拟上市流通日公司总股本128,780,022股的16.62%,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8年11月16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总股本由97,871,555股增至127,233,02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31,808,256股,限售股为95,424,766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9月10日,公司向32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58.87万份,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6.0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实际登记限制性股票154.70万股,股票期权555.23万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28,780,02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31,808,256股,限售股为96,971,766股。

限售股在2017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后及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所持限售股的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安排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临2018-051),11名限售股东所持23,442,835股首发限售股原计划于2018年11月14日上市流通。

因上述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股东的限售期与其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首发”)初始登记的限售期不一致,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本次全部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共涉及限售股23,442,835股。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暂缓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52)。

现已查明,上海盛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限售期应为12个月,误登记为16个月,涉及限售股2,034,430股;盛曳(上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限售期应为16个月,误登记为12个月,涉及限售股567,667股。

为最大限度保障其他限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重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涉及10名股东,分别为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康桂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高投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康梧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万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1,408,405股,占其拟上市流通日公司总股本128,780,022股的16.62%,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已满,该部分股票可上市流通。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海盛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曳(上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首发限售期变更登记后,再为其提交上市流通申请并另行公告。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康桂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高投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康梧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万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剑桥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剑桥科技股份,也不要求剑桥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经上述股东自查、本公司核查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承诺。本次部分限售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剑桥科技本次部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408,405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公司董事阮志毅间接持有安丰和众、安丰领先份额,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股份总数的25%。

注2:2018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换届。上届董事何晓秋、樊利平承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故上海盛彦/上海盛万/上海盛万彦润、江苏高投在2018年12月26日以前,不转让何晓秋、樊利平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应份额。

注3:总股本为128,780,022股。

注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