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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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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8-06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9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11月9日下午15:00。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17,086,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91%。其中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股份15,08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03,156,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84%。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3,9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08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2、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弃权票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85%。

3、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彭柏境先生、汪咏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谭新乔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3.02选举刘干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3.03选举张迎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3.04选举丁建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3.05选举彭柏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3.06选举汪咏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4、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赵德军先生、文永康先生、汪形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赵德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4.02选举文永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4.03选举汪形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5、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王炯先生、卢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王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5.02选举卢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07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3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晓丹、张泽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8-06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新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谭新乔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谭新乔,委员:刘干江、张迎春、丁建奇、汪咏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德军,委员:汪咏梅、文永康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文永康,委员:谭新乔、汪形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形艳,委员:谭新乔、文永康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谭新乔先生简历

谭新乔先生,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处副处长、成品分厂副厂长,公司成品分厂厂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两型产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董事、湘潭县云峰锰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前海两型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谭新乔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除此之外,谭新乔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湘潭两型产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同投资的公司。谭新乔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8-06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周密群女士、寻怡女士、邹秋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与条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1、周密群女士简历

周密群女士,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1996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部长、锰都事业部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周密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寻怡女士简历

寻怡女士,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寻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邹秋阳女士简历

邹秋阳女士, 1973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共党员,化工工程师,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靖西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品管部部长、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质检部部长,质检品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本公司鹤岭分公司副总经理、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邹秋阳女士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0股,除此之外,邹秋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8-06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9日下午16:3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王炯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王炯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王炯先生简历

王炯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洪源机械厂理化室工人;洪源机械厂进出口公司业务员、部门经理、副总经理;1994年 12 月进入湘潭电化集团公司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公司销售处业务员、副处长、处长、经营部部长、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王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