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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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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9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2018年11月15日14:00延期至2018年11月19日14:00。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2018年11月1日,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王戈先生的提议,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对东科保理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提议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8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2,879股,占公司总股本7.06%,该提案人具备相关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王戈先生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至2018年11月19日15:0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附件:《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9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至2018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及2018年11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张露兮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到七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1月1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