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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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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宇红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新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作出了承诺:

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以及发行人会计师关于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新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作出了承诺:

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出具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总股本为7,5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建设期内股东回报仍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情况下,如净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可能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远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以填补回报。

(一)提高业务拓展,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增强下游市场的开拓能力,通过对新客户的挖掘、开发,老客户的合作深入,增强其他下游行业的涉入,避免行业风险,提升现有的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依托公司在研磨抛光机、多线切割机制造领域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以下游行业的发展为契机,力争进一步提高公司研磨抛光机、多线切割机的技术水平及质量优势,全面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盈利水平。

(二)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运营效率,加强日常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以期提升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严格进行员工岗位的职责考核、培训教育,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营造优秀的企业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规划政策以及公司的自身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运行,未来达到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预计能有显著的提高,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为了尽快弥补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将在保质保期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严格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四)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对《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并对合理性进行了分析。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八、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装备生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20,079.73万元,项目达产后将提高公司自动化生产水平并新增研磨抛光机1,300台产能。该项目年均预期收入为16,562万元,净利润预计3,482.74万元,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九、财务报表审计日后的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1-9月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18)110005号)。

2018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36,285.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4.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9.62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了70.50%、99.35%、94.88%。2018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较强。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表审计日后的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对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46,098.47万元至49,033.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65%至38.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30.84万元至11,520.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57%至47.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10.45万元至11,179.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24%至45.98%。(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客户销售情况、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十、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覆盖广泛,涉及蓝宝石材料、磁性材料、硅材料、光学玻璃和陶瓷材料等多个硬脆材料适用领域,对应的下游市场涉及LED照明、电子消费品、太阳能、集成电路、光学光电子等多个终端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近年来公司的下游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特别是电子消费品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而公司的经营业绩同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已成为研磨抛光机及多线切割机的主要市场。瑞士、美国、日本的厂商凭借技术的先发优势,占据了国内高端市场的大部分份额。近年来,国内加强了对相关行业的支持力度,陆续出台政策及措施,对行业的发展做了明确的规划,因此研磨抛光机和多线切割机设备等相关行业发展迅速,但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虽然公司目前的产品技术水平、综合实力在市场中有良好的竞争优势,但未来公司若没有及时进行产品的升级迭代、技术的研发积累,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面临销量下降的风险,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85%、44.90%、42.58%及44.93%,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在技术水平、质量控制及价格上的综合优势,使得产品附加值较高。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产品技术上的先进性,保持并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公司可能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9.34%、80.99%、82.51%及84.40%,随着公司产销量的增长,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呈上升趋势,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

公司产品耗用的原材料按照类别主要可分为机械类和电器控制类。其中,机械类材料主要包括箱体、研磨盘、支架、轴承等,该类材料受钢材等基础材料价格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钢材等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机械类材料成本也有所上涨;电器控制类材料主要包括减速机、变频器、电机、运动控制器、PLC等,该类产品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国产品牌性能与国际品牌性能差距逐渐减小而价格较低,体现出较高的性价比,公司通过差异化的销售政策、优化产品设计方案,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可有效降低产品成本。公司目前具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与各供应商拥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原材料。总体上,公司主要以订单为基础安排采购,以成本为基础制定产品价格,从而保证合理的利润水平。未来原材料价格若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产品价格调整滞后,可能会导致本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五)客户集中的风险

在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7,662.24万元、12,183.15万元、27,661.93万元及25,312.21万元,分别占2015年度至2018年1-6月销售总额的61.18%、76.95%、78.39%及92.94%,公司客户较为集中。

公司客户相对集中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以视窗防护屏行业为例,蓝思科技、伯恩光学、欧菲光、星星科技及合力泰等五家企业,基本占据了视窗防护屏生产制造行业约60%以上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同时大力拓展新客户,降低对单一客户的依赖程度,但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例仍然较高,一旦公司主要客户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其投资计划发生重大改变,将有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六)对蓝思科技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蓝思科技销售收入分别为5,318.76万元、5,213.46万元、16,499.95万元及17,084.6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47%、32.93%、46.76%及62.73%。2017年以来发行人对蓝思科技收入以及比例有所提高,2018年1-6月收入占比超过60%,主要是与下游手机防护玻璃行业和手机行业特征有关。手机防护玻璃行业较为集中,发行人客户蓝思科技为手机防护玻璃行业最主要的生产厂商之一,占有除伯恩光学外约一半的市场份额,因此,与蓝思科技业务占发行人收入比例较高符合下游行业集中度高的行业特性。

发行人与蓝思科技业务2017年来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手机背板非金属化趋势导致。蓝思科技系苹果手机的核心供应商,苹果手机于2017年以来的新手机产品全面采取双面玻璃设计方案,导致对手机防护玻璃需求大幅增加,从而导致对发行人研磨抛光设备需求增加。苹果手机设计方案在手机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且随着无线充电的普及和5G应用的加速,手机背板非金属化成为手机行业必然趋势,而非金属背板在其他品牌手机中全面渗透趋势滞后于苹果手机,是发行人2017年来与蓝思科技业务增长快于其他客户的主要原因,从而导致对蓝思科技收入占比快速增长。

蓝思科技为苹果手机玻璃核心供应商,其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自蓝思科技成立之初即与其开始合作并持续至今,双方的业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发行人和蓝思科技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紧密合作的关系,是在同一产业链上分工合作的关系。

虽然发行人与蓝思科技具有近二十年的合作历史,合作基础较为牢固,但若发行人其他客户、其他业务开拓不及预期,而苹果手机产业、蓝思科技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其投资计划发生重大改变,将有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七)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2,674.84万元、15,023.89万元、14,115.39万元及22,698.42万元。各期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1.20%、94.89%、40.00%及41.67%(年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8.42%、53.07%、29.17%及46.70%。2018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2018年1-6月公司收入大幅增长所致,2018年7-8月公司累计收到货款6,756.66万元,回款情况良好。

虽然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上市公司和上规模企业,均拥有较好的信誉,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较小。但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而若上述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可能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情况,公司加强了收款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以提高应收账款的周转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5、1.14、2.42和2.96(年化),2016年以来,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周转情况有较大改善。

(八)诉讼执行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较多诉讼情况,主要是因部分客户拖延支付公司货款,公司采取法律程序催收导致。截止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尚存未决诉讼7项,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1,924.7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原值1,631.30万元,差额为违约金以及利息诉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诉讼均已结案,部分正在执行中,公司已经回收账款110.14万元,余款公司已经根据可回收性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1,132.36万元,确认了损失220.70万元,因此,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上述诉讼结果对公司未来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执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宇晶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宇晶有限成立于1998年6月11日,设立时名称为“益阳南方机电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吴慧玲、张国秋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2012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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