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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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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14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何嵩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嵩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其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何嵩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接受何嵩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何嵩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何嵩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14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12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11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何嵩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鄢克亚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鄢克亚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名人对董事候选人鄢克亚先生的提名。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上述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提名鄢克亚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鄢克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8- 145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鄢克亚先生: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香港上市公司李宁(02331.HK)战略发展部总监、复星国际(00656.HK)战略发展部高级总监、万威国际(00167.HK)执行董事兼CEO;现任三胞集团科技金融产业群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鄢克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鄢克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2018-14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8日

至2018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 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杨敏仪、蔡金燕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14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再次复核,发现上述公告数据部分填录有误,现更正如下:

“二、公司基本情况”之“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更正前:

单位:股

■■

更正后:

单位: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