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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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8-129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朱新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苏啟皓先生,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及财务总监李城峰先生计划自2018年4月16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18年8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出具的《监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苏江洪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朱新武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啟皓先生减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减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财务总监李城峰先生减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关联性说明

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4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9月15日,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公司正在筹划的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12月1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2018年9月2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2018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86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和减持股份属股东个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正常决策行为,不存在利用公司本次筹划的重组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与公司本次筹划的重组事项无关联关系。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股东朱新武、苏啟皓、苏江洪、李城峰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朱新武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苏啟皓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李城峰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