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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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新疆汇嘉农副产品(食品)产业园项目
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8-055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新疆汇嘉农副产品(食品)产业园项目

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新疆汇嘉农副产品(食品)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投资协议书”)为协议双方基本合作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 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以下简称“一〇四团”)地处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西山路,是一个集农、工、商、交、建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型农牧团场。

(二)本协议于2018年11月10日由一〇四团与公司在乌鲁木齐市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

乙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党委关于加快推进第十二师经济发展的有关会议精神,加快104团的项目落地步伐,打造兵地深度融合特色产业示范区,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汇嘉农副产品(食品)产业园项目达成以下投资协议。

一、投资内容

(一)选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项目选址位于104团大浦沟片区(大浦沟路以西)投资建设“新疆汇嘉农副产品(食品)产业园”,项目占地约210亩。

(二)项目定位:依托兵团及新疆其他地方的优质农产品、畜产品、禽产品、水产品等资源,并以安全、营养、品牌为基本标准,通过对农副产品的粗加工和深加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挖掘产品潜在价值,打造兵团农产品知名品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建设内容:一是生产模块;二是冷链、冷藏物流模块;三是配套模块。

(四)总投资及建设规模:乙方总投资以实际投资为准,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两年基本建成,三年内全部投产和运营。

二、投资模式

乙方按照招拍挂的形式取得该项目用地后。乙方自筹资金建设和运营该项目,为自身平台系统供应安全优质的农副产品(食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协议书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合作若能顺利推进并实施,将会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运营体系,不仅可为当地居民带来放心可靠的农副产品及食品,也能降低公司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的整体战略布局产生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为协议双方基本合作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项目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公司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