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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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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18-054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1日至2018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1日15:00至2018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卓越时代广场一期1501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葆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7,10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7,1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36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9%。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葆生、聂鹏举、唐毅、王辉、郑馥丽

监事:刘中国、蒋耀钢

董事会秘书:李伟

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唐新荣、李伟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监事王煜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57,1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聂葆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099,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0,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2834%。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2选举聂鹏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100,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5594%。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3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099,1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0,1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284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郑馥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100,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5591%。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3.2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099,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0,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2834%。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聂葆生先生、聂鹏举先生、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郑馥丽女士、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1选举蒋耀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7,09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99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3107%。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4.2选举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7,100,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9.5591%。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蒋耀钢先生、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曾利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18-055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聂葆生先生、聂鹏举先生、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郑馥丽女士、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王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其中,郑馥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18-056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蒋耀钢先生、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蒋耀钢先生、刘辉先生与公司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曾利刚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监事简历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