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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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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0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温州市金海岸开元度假村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三盘岛沿港大道2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颜贻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任秉钧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孚甫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上述表决事项获有效通过,出度会议的股东对表决结果没有异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波、金海燕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