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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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97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重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由于版本更迭、工作人员疏忽,现对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重组协议》的公告”

更正后: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更正前: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通知,台海集团与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产业基金”)于2018年11月1日共同签署了《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重组协议》”)。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更正后: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通知,台海集团与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产业基金”)于2018年11月1日共同签署了《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更正前:

“二、《战略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

中核产业基金拟采用增资、债转股、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台海集团的债务压力,满足台海集团及其关联子公司在公司运营和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保障。

2、投资条件

本协议生效后,中核产业基金开始对台海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如满足投资条件,中核产业基金将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并于12月31日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式对台海集团进行投资。”

更正后:

“二、《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

中核产业基金拟采用增资、债转股、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台海集团的债务压力,满足台海集团及其关联子公司在公司运营和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保障。

2、投资条件

本协议生效后,中核产业基金开始对台海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如满足投资条件,中核产业基金将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争取于12月31日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式对台海集团进行投资。”

更正前: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战略重组协议》将涉及到增资、债转股、债务重组等事项,如涉及本公司,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关注该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重组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战略重组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次交易的具体条款,将根据双方最终谈判结果所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正式投资协议需要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和其审议程序等另行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更正后: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战略投资合作协议》将涉及到增资、债转股、债务重组等事项,如涉及本公司,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关注该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次交易的具体条款,将根据双方最终谈判结果所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正式投资协议需要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和其审议程序等另行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更正前:

“四、备查文件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协议》。”

更正后:

“四、备查文件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9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通知,台海集团与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产业基金”)于2018年11月1日共同签署了《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579001079R

法定代表人:卓宇云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成立日期:2011年7月4日

经验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核产业基金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专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设立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公司主要围绕集团相关产业发展非证券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以及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等服务。

2.公司名称: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7275582672

法定代表人:王雪欣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莱山区广场南路6号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日

经验范围: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炉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应用,冶金铸造工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台海集团是一家集新材料研发、核电装备制造、维修、核环保、退役拆解、高新技术孵化于一体的多元化跨国企业集团。产业涉及核电、航空、冶金、石化、能源、海洋装备、交通等领域,并在资源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有新的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台海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79,021,2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7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

中核产业基金拟采用增资、债转股、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台海集团的债务压力,满足台海集团及其关联子公司在公司运营和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保障。

2、投资条件

本协议生效后,中核产业基金开始对台海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如满足投资条件,中核产业基金将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争取于12月31日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式对台海集团进行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战略投资合作协议》将涉及到增资、债转股、债务重组等事项,如涉及本公司,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关注该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次交易的具体条款,将根据双方最终谈判结果所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正式投资协议需要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和其审议程序等另行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99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关于推进核与非核环保领域合作开发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与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核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环保”)共同签署的《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核环保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核与非核环保领域合作开发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本协议”)。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烟台市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职能部门,负责市域产业规划和生产力的布局。

2.乙方: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8KQYXC

法定代表人:吴秀江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1号楼15层1521室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7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项目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核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核环保有限公司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响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精神,以国家环境安全和核能可持续发展为使命,成立的环保产业专业化公司。依托建立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完整先进的以核环保为主体的环保产业体系,不断提升环保产业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国家战略核力量建设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中核环保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丙方: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7275582672

法定代表人:王雪欣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莱山区广场南路6号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炉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应用,冶金铸造工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台海集团是一家集新材料研发、核电装备制造、维修、核环保、退役拆解、高新技术孵化于一体的多元化跨国企业集团。产业涉及核电、航空、冶金、石化、能源、海洋装备、交通等领域,并在资源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有新的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台海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79,021,2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7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目的

三方希望通过本协议加强核设施退役、三废处理以及国内非核环保等领域科研与生产基地建设及相关项目的开发合作,依托各自优势为核与非核环保领域提供相关的产品与服务。

2、协议范围

核设施退役、三废处理等核环保领域和国内以污水(泥)处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处理、流域综合治理与土壤修复等为代表的非核环保领域的项目合作开发。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提高核环保装备制造能力,开拓新装备市场,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以及影响力。随着本协议签署,乙方与丙方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围绕我国核设施退役、三废处理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工程应用推广等工作。根据规划,预计未来5年相关领域市场规模约150亿元人民币。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如涉及本公司,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尚处于初始阶段,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2、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三方在相关领域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虽明确了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但具体项目实施落地情况,合作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核环保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核与非核环保领域合作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