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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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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托管及
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2018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代码:502030)于2018年10月12日起暂停申购。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海基金官网: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客服电话:021-38789788或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2、根据《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时,基金合同终止,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鉴于本基金截至2018年10月31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已于2018年10月12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二级市场交易业务。自2018年11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份额配对转换及场内交易等业务,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A(基金代码:502031,以下简称:高铁A)和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B(基金代码:502032,以下简称:高铁B)自2018年11月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也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高铁A和高铁B的终止上市等事宜。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详情可见2018年11月1日发布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高铁A份额、高铁B份额清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敬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关注折溢价风险及终止上市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B份额停牌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30,场内简称:高铁分级,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2015年7月31日成立。根据《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对于《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时,《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截至2018年10月31日日终,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已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11月14日,自2018年11月1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根据《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海中证高铁产业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场内代码:502031)、中海中证高铁产业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场内代码:502032)自2018年11月15日起开始停牌直至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高铁A和高铁B的终止上市等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