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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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
暨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其备忘录的公告

2018-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

暨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其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于2018年11月12日与北京市文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投顾”)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备忘录》(以下合称“本协议”)。文科投顾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租赁”)旗下负责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和企业管理咨询的全资子公司。文科租赁因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前景,拟通过文科投顾受让公司原股东股份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支持。文科投顾本次拟受让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转让比例、转让价格等事项将在未来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中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文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40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032)

4、法定代表人:蓝陶勇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3272862310

7、成立日期:2015-01-14

8、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9、股权结构:文科租赁持有其100%股权。文科投顾为文科租赁全资子公司,文科租赁为北京国资委下属公司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文科投顾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与公司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协议签署前未曾拟增持公司股份,未曾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未曾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的情况。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市文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拟受让乙方原股东所持有的赫美集团股份,甲方持股比例不超过乙方总股本的5%,具体转让比例、转让价格等事项由具体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中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将为赫美集团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支持,共同为维护企业的广大中小股民权益贡献力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引入文科租赁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缓解目前较为紧张的资金流动性问题。同时,此举将有助于为公司引进更多的战略及业务资源,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着长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文科投顾拟收购公司不超过5%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时间、具体的持股比例以及转让价格等内容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文科投顾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其备忘录。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