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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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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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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敦诚

王敦诚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地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9月至1997年6月,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勘察与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1997年8月至1999年1月,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工程管理处助理工程师(其间: 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就读于武汉大学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1月至2001年3月,任中核大地工程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任核工业地质局综合管理处工程师(其间: 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2004年1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投资处职员;2005年5月至2009年3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投资处副处长(其间: 2003年9月至2007年6月,中国地质大学地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学习毕业);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核电工程部副处长;2011年1月至2014年2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核电事业部处长、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核电事业部核电标准化主管(其间挂职锻炼: 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核电工程事业部防城港核电项目部副经理; 2013年1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核电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3年8月,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核能事业部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与国际合作部主任助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核电事业部主任助理;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核电事业部主任助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核电工程事业部商务合同处处长(兼);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主任;2017年 6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主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运营部副主任;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主任;2018年8月至今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

张晓明

张晓明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1990年9月至1994年6月,就读于东北林业大学社会科学系行政管理专业;1994年8月至1997年7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1997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法律事务部科员;1998年12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经营管理部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经营管理部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2001年7月至2005年3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其间: 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挂职任中核建设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政研体改处处长);2005年3月至2005年4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综合监察部主任;2005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纪委副书记、综合监察部主任(其间: 2007年3月至2010年1月,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纪委副书记、风险管理部主任;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专职监事;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专职监事、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助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助理;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助理兼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处处长;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审计部副主任;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主任;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2018年8月至今,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副主任。

田炜

田炜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文学学士,高级政工师。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05年6月至2008年2月,任武警北京总队第九支队二十中队副连职排长(其间: 2005.09-2006.07武警部队地方入伍大学生内卫指导类培训);2008年2月至2008年6月,任武警北京总队第九支队后勤部运输油料科副连职助理员;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任武警北京总队第九支队后勤部运输油料科正连职助理员;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武警北京总队第九支队政治部宣传科正连职干事;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职员;2011年1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监察部、审计部处长,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纪检监察主管;2014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监察部、审计部处长,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审计部正处级主管;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监察部处长,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正处级主管;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监察部(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处长,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监事会办公室)主管;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助理;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监察部(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助理;2018年8月至今,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助理、执纪审查处处长(兼)。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18-067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9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9日

至2018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请参见2018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 (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8年 11月 27日)。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1月 26日至11月27日 (工作日)上午 9: 00-11:30 及下午1:00到4: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306839

联系人: 王培璇

传真:010-88306639

邮政编码:100037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